西装革履的猪头先生站在街角,耳朵在晨风里抖了抖。他忘了自己怎么变成这样的——只记得昨夜加班到凌晨,咖啡杯打翻在键盘上,再睁眼就成了这副模样。领带还歪在毛茸茸的脖颈上,皮鞋锃亮,可镜子里的脸分明是只约莫四十岁的猪,温顺的圆眼睛透着中年男人的疲惫。 他必须去公司。董事会九点开始,季度报表在电脑里。可这副模样怎么打车?出租车在他面前减速,司机摇下车窗,眼神从惊讶到惊恐,猛踩油门扬长而去。猪头先生深吸一口气,决定步行。晨光里的街道突然变得陌生:早餐摊蒸腾的雾气中,油条的香气像小时候巷口那家;小学生背着书包蹦跳着经过,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三秒,忽然咯咯笑着跑开——他们大概以为这是哪个商场新出的萌系表演。 转折发生在第三个路口。街头艺人正在弹吉他,破旧的帽子躺着几枚硬币。猪头先生驻足时,艺人抬头,四目相对。“嘿,老兄,”艺人咧嘴一笑,“你这妆化得真绝。”他指了指自己的脸,“需要帮忙吗?”猪头先生摇头,却在艺人身边坐下。琴声流淌,是首老歌。有人投来目光,有人拍照,但不再有尖叫或躲避。卖花老太太经过,顺手塞给他一枝茉莉,“戴上吧,衬你。”那朵小白花别在西装翻领上,绒毛耳朵轻轻擦过花瓣。 最荒诞的是遇见前妻。她牵着女儿从超市出来,塑料袋里装着草莓。女儿先看见他,眼睛一亮:“妈妈!猪猪侠!”前妻顺着目光望来,瞬间僵住。猪头先生下意识抬手想打招呼,却只听见自己哼了一声——原来猪也会尴尬。但前妻慢慢走过来,把一袋草莓塞进他手里:“你以前……总买这个。”她眼圈微红,“变这样,是不是更轻松了?”他摇摇头,又点点头。女儿踮脚摸了摸他耳朵,咯咯笑:“软软的!” 十一点四十分,猪头先生坐在公司楼下长椅上。西装沾了草屑,茉莉花蔫了,草莓吃掉一半。他忽然不想上去了。董事会要讨论裁员,而他现在是“猪头”,一个行走的荒诞符号。手机在口袋里震动,助理发来消息:“董事长说会议推迟,您昨晚的创意方案通过了。”他盯着屏幕,圆眼睛眯成缝。原来不用西装革履,也能被看见。 黄昏时他原路返回。街头艺人收摊了,卖花老太太的篮子空了。长椅上坐着个流浪汉,正对着月亮哼歌。猪头先生坐下,递过剩下的一半草莓。两人沉默地啃完水果,流浪汉突然说:“你这身行头,比我体面。”猪头先生望着霓虹初上的街道,第一次觉得,当猪也不是坏事——至少耳朵能听见更多风声,而世界终于不再要求他,永远挺直脊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