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9年的秋天,李国栋从钢厂下班回家,手里攥着半块给女儿留的桂花糕。他推开门,七岁的玲玲正踮脚够窗台上的玻璃瓶,里面插着妻子今早摘的野菊花。妻子秀兰从厨房探出头,围裙上沾着面粉,笑骂他“又买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”。李国栋嘿嘿一笑,把糕点塞进女儿手里——这是他能给的,全部。 三个月前,厂里传起风言风语,说玲玲在托儿所“抢别人东西”。李国栋知道,女儿只是太想要一支蜡笔,去画妈妈教她认的向日葵。那个年代,一盒蜡笔要两毛钱。他没打没骂,周末带着玲玲走了二十里路,到县里唯一的文具店。售货员摇头说没货,他蹲在柜台外,用捡来的废铁片给女儿刻了一支“蜡笔”,能在地上画出深深的金色痕迹。“你看,比买的还特别。”玲玲眼睛亮得像星星。 真正的风波在深冬。玲玲被几个孩子围住,骂她“爸爸是倒爷(倒买倒卖)”。李国栋那天正好去邻县换粮食——为了给秀兰补营养,他冒险走了“投机倒把”的路。女儿哭着跑回家,额头有淤青。他没急着找对方家长,而是牵起玲玲,在结冰的河面上,用炭灰画了一头巨大的公牛。“爸爸小时候,村里人说我家祖上是牧牛的,现在连牛影都没了。可你看,”他用脚跺了跺冰,“牛踩过的冰,最厚实。” 他带着玲玲,一家家登门。给每个孩子带了一小包自制的红薯干,对人家父母说:“我闺女手笨,但画太阳时,总把光芒画成妈妈缝衣服的针脚。”后来,那个带头欺负人的孩子,悄悄把蜡笔塞进玲玲书包。 秀兰总说他“宠得没边”。李国栋只是把每月工资精打细算:三斤白面留给妻女蒸馒头,五毛钱存起来,年底给玲玲买件的确良衬衫。他自己穿补丁裤,却用省下的布票,给秀兰做了件碎花衬衫。妻子穿着它去厂里开会,回来眼眶发红:“他们说我是‘资产阶级作风’。”李国栋把衬衫细细叠好:“他们不懂,这叫‘把日子过成诗’。” 1979年最后一天,玲玲在作文里写:“我的爸爸是猎人,但他不拿枪。他狩猎的是别人的偏见,把最亮的星星摘下来,放在我和妈妈的眼睛里。”李国栋看到时,正和秀兰在煤油灯下补袜子。他捏着女儿的字条,喉结动了动,没说话。窗外,新年的风刮过枯树,像在叩响某个时代的门。 后来玲玲成了画家,她的第一幅展品叫《1979年的光》——画里没有具体的人,只有一扇永远朝南的窗,窗台上,玻璃瓶里的野菊花与一支刻着纹路的铁笔,静静依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