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门在28层打开时,我差点把手中的文件夹扔出去。林薇就站在电梯口,穿着我去年在粉丝见面会上见她穿过的香槟色套装。她对我点了点头,高跟鞋声先于她本人走进了总监办公室。 我的“推”,我追了七年的创作偶像,现在是我的顶头上司。 入职第一天我就认出了她。在行业峰会演讲台上,她谈吐锋利如刀;在她的小说签售会上,她笑着说起笔下角色的原型是我。那时我还是个大学生,把她的每句话都抄在日记本里。而现在,我每天要向她汇报我写的方案初稿。 “这个数据模型有问题。”她第三次驳回我的企划案,手指在平板上划出红色批注,“你太想证明自己了,反而忘了基础逻辑。”我盯着她无名指上那道熟悉的疤痕——小说《潮汐》里女主角为救流浪猫留下的伤疤,现在真实地出现在我上司手上。 最煎熬的是周五的部门会议。她站在白板前讲解我熬夜做的方案,声音冷静专业,像在剖析陌生人的作品。散会后她留下我:“第三部分的用户洞察,是你自己观察到的?”我点头,她忽然笑了:“和七年前你在豆瓣长评里写的一样。” 那天深夜加班,我发现茶水间还亮着灯。她对着电脑揉太阳穴,手边放着我最爱的薄荷糖——我曾在访谈里提过这个习惯。“还没走?”她转身,“把初稿发我邮箱,用你上次被毙掉的版本。”我愣住。“你以为我为什么选你?”她关掉屏幕,“我看中的是你的眼睛,不是你的膝盖。” 上周她交给我独立负责新项目。庆功宴上她举起酒杯:“感谢团队,特别是——”所有人转头看我,她却看向窗外,“感谢那个七年前在雨夜里等签售、现在依然敢说真话的年轻人。” 昨夜整理旧物,发现大学日记最后一页有她签售会后的留言:“创作不是仰望星空,是把自己变成星星。”我忽然明白,她从未需要我的崇拜。她只是亲手,把我推成了能和她并肩的人。 现在当我走过28楼走廊,依然会心跳加速。但我知道,那不再是粉丝见到偶像的悸动,而是创作者面对空白文档时,既敬畏又充满力量的——心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