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乐声像钝刀刮着耳膜,林婉透过猩红盖头下的一线缝隙,看见自己攥着袖中瓷瓶的手指。瓶身冰凉,里面是半瓶无色无味的氰化钾——她父亲用三间药铺换来的“保障”。三天前,她被父亲按着头在婚书上按了手印,对象是盘踞江南的军阀周振霆。那人四十出头,续弦三次,前两任妻子分别“病逝”与“失踪”。 花轿猛地一顿,停了。她能听见外面士兵皮靴踏地的整齐声响,像催命的鼓点。记忆不受控地翻涌:十六岁躲在药铺后巷,给咳血的穷书生喂自己调的梨膏糖;那人抬头时眼里的星光,比城里所有琉璃灯都亮。后来他去了北平念医,信里说“婉妹,等我挣出天地来娶你”。信纸在她指间焐了五年,直到昨天,她看见周振霆的副官提着枪走进自家药铺。 “新娘下轿——”尖锐的唱喏。 盖头被掀开一角,她看见一只沾着泥的军靴,上面沾着黄褐色的土——那是城西乱葬岗的土。周振霆没说话,只伸手来拖。她盯着他虎口的老茧,那是握枪的手。就在他的指尖要碰到她腕间时,她忽然踮起脚,凑近他耳边,声音轻得像叹息:“夫君,我带了合卺酒。” 周振霆一愣,随即咧嘴,金牙在日光下闪了闪。她趁机退后半步,从怀里掏出两个小酒盅,一只是青瓷的,她自己的;另一只是粗陶的,她提前准备的。她将瓷瓶的液体悄然倒入粗陶盅,动作流畅得像在药铺里分拣药材。 “妾身敬夫君。”她仰头,将青瓷盅里的清水一饮而尽。 周振霆盯着她,鹰隼般的眼眯起,忽然大笑,接过粗陶盅:“好!爽快!”他仰头,喉结滚动,酒液尽数入喉。 林婉看着他脖颈的起伏,数着心跳。三、四、五……周振霆忽然呛咳起来,脸色由红转紫,手中的盅“啪”地碎在地上。他踉跄一步,不可置信地看向她,手伸向腰间的枪。 “毒……”他嘶声挤出半个字,轰然倒地。 四周死寂。士兵们僵在原地,谁也没想到新娘子会在合卺酒里动手。林婉慢慢蹲下,捡起自己那个完整的青瓷盅,指尖拂过杯沿。她没看他,只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,仿佛那里有北大未名湖的冰裂声。 “我答应过一个人,要活着等他回来。”她轻声说,声音刚好够最近的副官听见。 副官的手按在枪柄上,额角渗出冷汗。他想起昨天周振霆醉后的话:“这小娘子,眼神像狼。留着是祸根。”此刻,他看着地上逐渐冰冷的躯体,又看向这个盖头已滑落、脸色苍白的女子。她发髻微乱,唇上还沾着一点胭脂,像个真正的、被吓坏的新娘。只有那双眼,平静得像深秋的潭水。 远处传来火车汽笛的长鸣,由远及近。林婉忽然站起身,拍了拍嫁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,对副官淡淡一笑:“劳烦,送我一程。我要去北平。” 副官沉默半晌,缓缓收回了手。他挥手示意队伍重整,目光扫过那滩迅速渗入泥土的毒液痕迹,最终落在林婉纤细的背影上。红嫁衣在风里晃了晃,像一团不肯熄灭的火,摇摇晃晃,却笔直地,朝着铁轨的方向,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