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十一点,办公室只剩我敲击键盘的声音。陆沉端着咖啡站在我工位旁,骨节分明的手把杯子放在桌沿——“这个提案,重做。”他声音很冷,像七年前暴雨夜甩上门的那句“别再来找我”。 那时我还是实习生,他是带我的项目经理。我们偷偷恋爱两年,直到他为了升职接受家族安排的相亲。分手那天我浑身湿透站在他公寓楼下,他窗户亮着暖黄的光,却始终没开门。 如今他空降成创意总监,而我成了他最挑剔的下属。上周竞标案,我熬了三个通宵的方案被他当众否决。散会后他却叫住我:“客户喜欢故事性,就像当年你写的策划案总带着股…… naive的真诚。”他指尖划过我打印好的纸页,停在我们初遇时我写下的那句“广告是未完成的诗”。 茶水间同事小雅凑过来:“陆总对你真特殊,昨天我见他翻你七年前入职简历。”我捏着马克杯的手一抖。确实,最近他总在加班后“偶遇”我,说些模糊的话:“你左耳后那颗痣,位置一点没变。”“你喝美式不加糖的习惯,还是改不掉。” 昨天整理档案,我在他抽屉里掉出张泛黄纸条——是我当年写的分手信草稿,背面有他潦草批注:“她写‘永不再见’时,窗外玉兰花正落。”我忽然想起,他办公室现在常年供着的,就是那种白玉兰。 今早例会,他突然宣布由我牵头新项目。散场时他留到最后,把U盘压在我文件夹下:“里面有些……参考素材。”回家插上电脑,全是七年前我们共同做的案例集。最后一个视频自动播放,是2015年公司年会,我躲在柱子后偷拍他领奖。画面里他忽然转头,对着镜头外笑:“别躲了,林晚。我知道你在。” 手机屏幕亮起,陌生号码发来短信:“今晚老地方,我有些话七年前没说完。”老地方是我们初遇的旧书店,他当年在《广告人》杂志扉页写“遇见你,是我从业以来最妙的创意”。 我盯着窗外渐暗的天色。手机又震,这次是工作群消息:“陆总刚在朋友圈发了首歌,《好久不见》。”配图是书店角落那架旧木梯,梯子第三阶有道细缝——当年我崴脚时,他用钢笔在木缝画了朵小花。 雨开始下。我打开衣橱,那件他送的白衬衫还在。袖口磨得发毛,却始终没舍得扔。手机在掌心发烫,像握着块烧红的铁。赴约,是自投罗网;不去,是放任这悬了七年的谜题继续腐烂。 我抓起伞又放下。最终只给那个号码回了四个字:“带上证据。”然后打开电脑,把新项目方案里所有“假设性情感共鸣”全部删掉,替换成冰冷的数据模型。 雨点砸在玻璃上,像当年那夜的雨声。但这次,我不会再浑身湿透地站在别人窗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