玫瑰炒肉丝
玫瑰与肉丝在锅中翻炒,爱在烟火里显形。
陈默在旧书市淘到那枚青铜铃铛时,只当是件不起眼的古玩。直到午夜铃响,他看见镜中倒影裂开一张青面獠牙的脸。 “童子,千年之约已至。”声音直接钻进颅骨。 次日,同班失踪的体育委员在废弃工厂被发现,尸体呈诡异的枯槁状,像是被抽干了所有生气。陈默手腕浮现暗红纹路,耳中响起低语:“食怨者,方可续命。”他这才明白,自己成了“鬼神童子”——被上古恶鬼“龇吻”选中的宿主,每进食一次怨念,就能暂时压制体内暴走的鬼力,但代价是逐渐丧失人性。 警方调查陷入僵局,陈默却在夜间追踪到线索:受害者生前都接触过一家名为“净秽堂”的 antique 店。店主是个戴银丝眼镜的老者,目光如刀:“龇吻当年屠灭我族七十二口,如今借童子之身重临,不过是重演历史。”原来净秽堂是守陵人后裔,世代囚禁龇吻,而陈默是百年来第一个意外破封的容器。 雨夜决战在江滩废弃灯塔。老者掷出七枚镇魂钉,钉入陈默四肢与眉心。龇吻咆哮着实体化,却突然转向扑向老者:“你的怨,比这些凡人更深。”陈默在剧痛中看清真相——老者暗中引导怨案,只为诱出龇吻同归于尽。 “我若吃下你的怨,就能彻底掌控鬼力。”陈默的理智在崩解边缘。但他猛然扯断颈间铃铛,青铜碎屑混着血珠洒落:“童子不是容器,是选择。”他反手将最后一点鬼力注入镇魂钉,封印重新闭合。 晨光刺破乌云时,陈默在医院醒来,手腕纹路淡成浅痕。新闻播报净秽堂昨夜火灾,店主遗体旁发现七十二枚刻有名字的骨牌。他摸到口袋里的东西——一枚新铃铛,内侧刻着稚嫩字迹:“下次换我当童子。” 窗外,穿校服的陌生女孩对他挥手,手腕上有若隐若现的红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