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外卖员不送预制菜
外卖箱里只送现炒烟火气,预制菜请自己来取。
我暗恋陈默三年了。他是楼下咖啡店的常客,永远穿着熨帖的衬衫,点一杯美式,坐在窗边看代码。我总借买咖啡的名义偷看他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跳跃,却连一句“今天天气不错”都没敢说。 直到那个暴雨夜,我捡到一只淋透的姜黄色幼猫。它琥珀色的眼睛和陈默一模一样。我把它裹进外套带回家,它不吵不闹,只是用脑袋蹭我掌心——就像陈默上次不小心碰到我手背时, hurriedly 道歉的弧度。 更诡异的是,这只猫开始模仿陈默的习惯。我用逗猫棒陪它玩,它竟用爪子精准按下我电脑的F12键(陈默是前端工程师);我煮糊了意面,它嫌弃地扭头,仿佛在说“这不符合ISO标准”。最让我心惊的是某个凌晨,我对着猫喃喃:“如果你真是他就好了。”它突然立起身,前爪交叠放在胸前——那是陈默思考时的标志性动作。 我带着猫去咖啡店,陈默的常座空着。老板娘叹气:“陈默三天前失踪了,他最后说要去喂流浪猫。”我低头看怀里的猫,它正用尾巴卷住我的手腕,力道和记忆里他帮我捡起掉落的文件时一模一样。 现在我每天带着猫去咖啡店,点两杯美式。它蹲在窗边,阳光穿过它蓬松的毛,在地上投出陈默侧脸的影子。老板娘总笑:“你男朋友真像只猫。”我就摸摸猫头,它喉咙里发出咕噜声——陈默紧张时也会这样。 昨天猫突然叼来一枚生锈的钥匙,正是陈默公寓的门牌号。我顺着线索找到他,他蜷在旧沙发里,手腕上有道抓痕。“那天喂猫时被袭击,醒来就…”他苦笑,“但很奇怪,我居然记得你煮糊的意大利面味道。” 现在我们依然隔着猫的身份相处。他趴在我膝上打呼噜时,我会想起那个暴雨夜。原来爱不是非要十指紧扣,也可以是两个灵魂隔着毛茸茸的屏障,用尾巴丈量安全距离。他打翻我咖啡时,我骂“笨猫”,他耳朵会抖三抖——和当年打翻我文件时一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