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府大堂的铜锣在子夜时分被敲响,师爷慌张来报,城西乱葬岗发现三具尸体,胸口皆插着刻有“血”字的青铜匕首。包拯披衣而起,烛火下他盯着尸格上诡异的伤口——皮肉完好,内腑却已腐成灰白,像被什么东西从内部吸干了生机。 现场勘查时,公孙策从死者指甲缝里刮出些许暗紫色粉末。“是‘血酬蛊’。”他声音发紧,“苗疆失传的禁术,以活人精血为引,炼成后寄生于宿主心脉,发作时宿主会本能寻找新的血源转移,如同瘟疫蔓延。”展昭剑尖挑飞三枚射向仵作的透骨钉,箭头泛着与粉末相同的暗紫。 案情指向礼部尚书之子。那日公堂之上,尚书之子癫狂大笑:“包龙图,你可知我为何选这三个人?一个贪墨赈灾粮的知县,一个逼死民女的捕头,一个私吞军械的校尉。他们该死!”他脖颈处浮现出蛛网般的紫纹,“血酬蛊认罪,我以己身为皿,替天行罚。” 包拯静默良久,突然问:“你可知蛊为何物?”未等回答,他已掷出一枚银针,钉入尚书之子颈侧穴位。紫纹瞬间褪去,青年瘫倒在地。“真正的血酬蛊,需施术者以自身精血为薪,烧尽七情。”包拯俯身,“你只是服了掺了蛊血的丹药,借‘替天行罚’之名,行私人复仇之实。那些‘该死’之人,真罪证你可曾上交刑部?还是早已被你销毁?” 三日后,刑部查实三案确有其罪,但尚书之子私设公堂、擅用私刑,依律当斩。圣旨下来那日,包拯在府衙后院埋下一株白芷——那是公孙策从蛊方残卷里寻出的唯一解药引。月光下,他想起幼时在乡野听来的苗疆传说:血酬蛊最烈时,施术者会看见所有被自己害过的人站在血雾里。所谓替天行道,终是心魔噬主。 大堂悬挂的“明镜高悬”匾额在晨光中泛着冷光。开封府门外,百姓们讨论着这场离奇血案。无人知道,包拯在结案折子里添了句批注:“律法如秤,可量生死。人心似蛊,最难称量。”他合上案卷,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,新的一天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