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的空调嗡嗡作响,却吹不散空气里的铁锈味。陈默坐在证人席上,手指反复摩挲着那本卷宗的边角——三天前,他就是用这本卷宗拍在了刑警队长李建国脸上。“我收回所有证词,”他的声音在死寂中格外清晰,“那天晚上,我根本没看见凶手。我只看见李队长把刀塞进死者手里,又用我的指纹擦了擦刀柄。” 旁听席响起一片抽气声。检察官猛地站起来,文件撒了一地。陈默却盯着法官身后那扇小门——李建国就是从那扇门进来,带着烟味和一种胜券在握的松弛,拍着他的肩说“小陈,想清楚,你老婆的病可拖不得”。现在那扇门紧闭着,像一只合拢的眼睛。 “陈先生,”法官推了推眼镜,“你知道伪证罪要判几年吗?” “知道。”他点头,喉结滚动,“但有些真相,比刑期更重。” 他其实早该想到的。案发当晚,李建国给他看的那张模糊监控截图里,死者倒下的姿势太工整,像排练过。而他说“看见穿灰夹克的人”时,李建国眼睛亮了一下——全市只有两个警察穿那种旧式灰夹克。但那时他女儿正躺在ICU,呼吸机管子插在喉咙里,费用单像雪片。他签了字,按了手印,把看见的“灰夹克”说成了“陌生男人”。 “我女儿昨天出院了。”陈默忽然说。他掏出手机,屏幕上是张阳光下的笑脸。“她问,爸爸,说谎的人是不是要下地狱?我说,爸爸已经在地狱里了。” 法庭彻底静了。远处传来警笛,由远及近,最后停在法院门口。陈默没回头,但他看见李建国座位空了,椅子还带着余温。他忽然想起二十年前,父亲也是证人,在指认现场被人“意外”撞死。当时负责的警察,正好是李建国的师父。 “法官大人,”陈默站起来,卷宗滑落在地,“我现在要求证人保护程序。另外,请查查1998年3月12号,老陈矿难案的卷宗——有些血,还没干透呢。” 法槌落下时,他看见书记员飞速记录的手停了停。走廊传来奔跑的脚步声,有人在大喊“证人转移”。陈默摸了摸西装内袋,那里有张泛黄的照片:父亲穿着警服,旁边站着个年轻警察,肩章崭新。照片背面有行小字:“师徒同心,山河为证。”落款是李建国,1997年。 原来有些证人,生来就是火种。他们沉默时,是为了等风来。